②卫生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详见《涡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写作;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均为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管理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3:7的比例合成。
对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至24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8-7217775)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5日前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2×0.6+面试成绩×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