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宿松县幼儿园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16-04-21 15:46:3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分值100分;幼儿教育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3日上午(8:30—9:30教育综合知识、9:30—11:30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得分×30%+学科专业知识得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不含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宿松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2016年 7月 12日前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2、资格复审提供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4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属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2)属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已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成绩合成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

(六)体检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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