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且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者,不得报考。
(四)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六)网上报名请详细参阅《青海大学人员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指南》。
青海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学校门户网http://www.qhu.edu.cn/“通知公告”和“人才招聘”栏目发布,各阶段工作安排以网络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关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5310674
原标题:2016年青海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