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康复治疗学、外科学、外科学(神外)、内科学、急诊医学专业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点设在南陵县。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8:00-下午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科(地址:籍山镇政府对面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553-6910305)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中国南陵网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