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30日16:00—17: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此次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徽州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零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注:在编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3583744)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及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网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项。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