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0519-81162011;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00,0519-85682011。
八、本简章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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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