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教师招聘8人公告

2016-04-12 13:45:4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16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复审

在考试考核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9日9︰00—16︰00。

2.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图文楼8楼会议室(810)。

3. 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资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三、考试考核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本次招聘工作,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专业测试、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技术技能应知应会测试或基础理论测试。

时间:2016年5月28日7︰00起;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1. 专业技术技能应知应会测试

测试岗位:03岗位、04岗位、05岗位、06岗位、07岗位。

专业测试成绩构成权重:应知占30%,应会占70%。

2. 基础理论测试

测试岗位:01岗位、02岗位。

专业测试成绩由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构成。

3.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取消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资格。

(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选。

时间:2016年5月28日14:00起;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时间:2016年5月29日7︰00起;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测试占40%、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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