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垫江县进修校研训员和城区中小学教师遴选58人公告

2016-04-12 00:05:4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三)打印准考证:2016年4月15日8:00—17:00在网上打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所报考学科段(段指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学科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中学研训员岗位:为高中段学科知识(其中文科综合研训员岗位:中学语文知识,公文知识,写作知识);职教岗位:为职高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按各学科岗位拟遴选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加分总成绩(即:笔试加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中小学教师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建筑等学科面试为说课和技能考察,说课40分,技能考察为60分;

会计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考察,满分为100分;

研训员面试:中学研训员面试为说课和现场答辩、制定教研活动方案,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50分,现场答辩30分,教研活动方案20分;文科综合研训员面试为现场答辩、制定教研活动方案,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60分、制定教研活动方案4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

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即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中学研训员纳入高中段)教材内容,面试具体内容在面试前临时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愿放弃面试或其它原因取消面试资格者,不予递补。凡参加面试后的人员不得放弃本次遴选面试后各个环节的资格。

3.加分

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教育部、市教委(含机构编制内的内设机构)组织的,本人现场参加的课堂教学赛课一、二、三等奖(获奖指该项活动的终结奖;不含以任何形式报送其它实体的比赛或赛课奖)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者分别加5分、4分、3分,3分、2分、1分;获得县教委(以签章为准)组织的,本人现场参加的课堂教学赛课一、二、三等奖(获奖指该项活动的终结奖;不含以任何形式报送其它实体的比赛或赛课奖)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同一活动只计最高级奖。获奖加分项最高为5分。

(五)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各按50%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六)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分岗位划线,对上线人员,县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其遴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的态度与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纳入总成绩人员名单中划线,也不作为遴选对象。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由县教委按各岗位遴选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中小学教师被遴选单位每段(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每个学科遴选人数不超过1人(以编制为准,不含研训员)。若一个学校同一段同一学科有多人上线,以总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未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不再纳入总成绩人员名单中划线。

当出现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笔试成绩高、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高、加分高、教龄长者优先。

(八)公示

1、成绩公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试、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将在报名网上公示。

2、拟遴选人员公示,经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垫江教委、垫江人社局网上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以实名举报,县教委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举报电话:74515408。

公示无异议者,初步确定为遴选对象,经有关部门审定,待2016年春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调动人员于2016年秋期开学前凭调动通知到报考学校上岗。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十二级,并按新聘岗位职级标准计发工资,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留(其中研训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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