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西宁市直属学校赴省外高校教师招聘55人公告

2016-04-08 18:32:06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根据《2016年西宁市直属学校赴省外高校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西宁市直属学校面向青海省外高校招聘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15名、数学教师15名、英语教师10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5名、生物教师5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青海省外高校2014、2015、2016届毕业生招聘西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相适应。

(三)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本科学历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五)以下人员也可参加招聘:2013、2014、2015年青海省外高校毕业、省外事业单位在职纳编教师经单位同意,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方式:网上报名。

(二)时间:2016年4月8日8时至 4月14日18时。

(三)邮箱:www.xnjszhp001@sina.com www.xnjszhp002@sina.com

(四)要求:应聘者填写《西宁市直属中学赴省外高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件扫描件,以“应聘专业+姓名”格式命名, 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五)提示: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相关网站。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签订协议,体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结束考核评估等程序依次进行。

六、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面试包括讲(说)课(40%)和答辩(20%)。其中笔试、讲(说)课、答辩均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博士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人事考察后直接录用。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以实际成绩计算,不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按32分计算。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笔试×40%+讲(说)课×40%+答辩×20%。

七、政策规定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讲(说)课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告知所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记入诚信档案。2014、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2016年毕业生需出具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在职纳编教师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拟聘用的2016年毕业生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根据国家对于免费师范生的相关规定,本次招聘不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四)聘用人员实行十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待遇按国家和青海省相关政策执行。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13897585208 13897585206

联系人: 孙老师 康老师

西宁市直属学校教师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1.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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