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唐山市丰南区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员9人公告

2016-04-08 17:58:13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满足丰南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充实特殊岗位高素质人才队伍,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广播电视台公开选拔9名非在编聘用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已到各级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具有全日

制本科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播音主持专业或全日制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新闻专业和全日制一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

(二)在丰南区广播电视台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具有

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或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劳务派遣人员(只限报考新闻记者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一)电视播音员(主持人)4名(男2名、女2名)。

(二)电视新闻记者5名(男3名、女2名)

三、应聘条件

(一)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具备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求的基本素质,才思敏捷、口齿伶俐。形象气质上佳,身体健康,符合电视出镜要求。

3、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4、女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在1.60米以上;男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

(二)新闻记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热爱党的新闻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具

有一定社会交往沟通能力。

4、全日制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新闻专业或全日制一

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0米以上。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受聘人员一律实行非在编聘用制,由区人才交流服

务中心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调整工资等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合同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及受聘人员工作情况选择续聘或解聘。

2、用人单位接收受聘人员后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

订非在编聘用委托协议。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含在三

年聘期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委托代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标准执行;受聘之前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岗位工资按广播电视台所聘岗位确定,津补贴及其他福利按广播电视台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列支。受聘人员必须服务丰南区广播电视台六年以上,期间不得调离受聘单位,如果调离或辞职,按聘用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播音员、主持人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新闻记者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初选与资格审查

(1)报名初选:在报名登记时,主要测试报名者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2)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丰南区事业单位招聘非在编聘用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严格把关,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具有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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