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市广播电视台招聘10人公告

2016-04-08 17:59:0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关于乌苏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乌苏市广播电视台哈萨克语、维吾尔语广播电视综合频道(频率)开播需要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经乌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哈萨克语、维吾尔语广播电视综合频道(频率)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广播电台工作人员10人(哈语频率5人,维语频率5人),电视台工作人员20人(哈语频道10人,维语频道10人)。

二、应聘人员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面向全疆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编播翻译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史。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等广播电视专业优先)。

6、有扎实的哈、汉或维、汉语言文字功底、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哈、汉或维、汉口语表达能力。

7、播音主持岗位需音质佳、形象气质好、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水平测试达80分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 哈力·达凯 18097736661

王 芳 0992-8507232

杨银霞  0992-8512677 18399729900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提供已发表的作品(文字稿或光盘)。

5、《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已经参加工作的需加盖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报考签字及单位公章)

6、详细的个人简历1份。

7、报名提供的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四、招考程序

1、初审。资格审查由乌苏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进行审核。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2、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从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对笔试成绩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面试打分的方式进行。

4、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从事该行业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5、招聘成绩确定。除播音主持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播音主持岗位人员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演讲答辩占10%,上镜试播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录用及待遇

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对象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确定。对正式确定的聘用对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定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纳入人事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国家干部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调入手续,非正式国家干部,由本级财政预以聘用,并签定合同。

原标题:市广播电视台公招工作人员公告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6年4月5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