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九龙坡区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6-04-08 11:18:1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与考务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2.面试。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的(须在面试之日前两天内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声明至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其缺额由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布。

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25%+管理基础知识×25%+面试成绩×50%。

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国家对体检政策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在单位及职务、任职年限、总成绩、体检是否合格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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