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精神,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岗位工作人员29名,不良反应监测岗位工作人员2名,稽查岗位工作人员26名,共5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此次招聘岗位分为管理岗和专技岗,管理岗实行行政职务序列,专技岗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序列。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外,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5日8∶30—4月9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jpg格式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
招考专业目录请参照《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具体见附件。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2016年4月5日8:30—4月9日17:00期间登陆考录系统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9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招聘职位的名额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登录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