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被考察人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原标题:重庆市永川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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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上半年永川区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