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19人公告

2016-03-28 16:40:4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院位于东海之滨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嘉兴市区南湖之畔,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19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社会人员须在2016年5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标明考生姓名+招聘岗位)至jxvtczp@163.com,材料原件可在考试环节审核。

2、现场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的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应聘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7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资格复审)。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计划人数的6倍(含6倍),则直接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后将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6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说课及技能测试环节。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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