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招聘11人公告

2016-03-24 14:16:5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二)考试(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核),西餐专业教师和酒店专业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考试(核)前学院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职称证书、职(执)业证书、获奖证书(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等级的技能大赛奖项的可提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学院院办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核)。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进行测试。

采取试讲方式考试(考核)的岗位,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学院一般提前1天通知考生规定的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

在试讲、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于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徐老师、季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9,陈老师

原标题: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16年3月23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