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招聘13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公告

2016-03-24 14:17:0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登陆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时,若使用某种浏览器登陆不了或者无法注册、提交申请岗位,请尝试更换其他浏览器使用。

 

(四)报名资格初审

笔试前,招聘系统根据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将在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考试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

2.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具体课室请留意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报名网站登陆个人账户查询是否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和座位号,准时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4.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核不通过者,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递补。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

2.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即入围专业技能测试。请于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查看专业技能测试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职业倾向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4.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仪表风度等。职业倾向测试不计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能力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三)第三阶段:综合能力测评

1.专业技能测试第二天开始综合能力测评。

2.所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合计,按合计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择具体单位,各单位按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该单位的综合能力测评的人员,额满为止。

3.综合能力测评分为操作能力测评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参测人员的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综合能力评测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评成绩×40%,计算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出现同分者,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应聘人员在综合能力测评阶段所选择单位(岗位)分类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