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办理档案、户籍等转移手续。
七、纪律监督
陇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4-8658630
陇东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原标题:陇东学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5年3月23日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办理档案、户籍等转移手续。
七、纪律监督
陇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4-8658630
陇东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原标题:陇东学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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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