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最终成绩确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数占总成绩5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公布成绩:在惠民公司网址:http://www.syhmrlzy.com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惠民公司组织安排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体检费用的后果自负。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惠民公司网址:http://www.syhmrlzy.com公示。名单将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核定。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惠民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上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德、能、勤、绩、廉”考核称职者,予以正式聘用。惠民公司与三亚市统计局签订协议,将雇员指派到三亚市统计局工作。
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工资按政府同类岗位雇员工资标准(28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发放。单位按规定比例缴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录用的,一经查实,一律辞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898-88282598(三亚市统计局)
报名服务电话: 0898-88688840(惠民公司)
原标题:2016年海南省三亚市统计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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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统计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