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惠州学院招聘10名辅导员公告

2016-03-16 13:33:3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三、体检

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或在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五、有关说明

1、录用人员报到后,一律按辅导员安排岗位进行管理。

2、本次招聘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分管校领导以及人事处、学生处、纪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面试专家由学校届时随机抽取确定。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指导下,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分别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六、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兑现相关待遇。

原标题:惠州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及岗位表》.doc

附件2:《惠州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

惠州学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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