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18名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6-03-09 19:00:5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面试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

五、考试

考试由试讲和面试两个阶段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1.试讲。试讲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应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各招聘单位成立试讲招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打分。试讲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第一阶段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全部岗位试讲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

2.面试。面试将在试讲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招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60分以上合格。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成绩相同人员按照试讲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学校教师招聘小组负责对招聘单位的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进行监督、审核。

六、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及其他规定的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之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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