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院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3-3028577(市四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3-3028576(市四院监察审计科)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6年芜湖市四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