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庆万盛经开区面向优秀村干部镇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6-03-02 10:43:5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万盛经开区内现任村五职干部(含村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满3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村(社区)其他干部在村(社区)工作满6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任职年限不足3年的视为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可与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罚的;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现已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事培训中心(劳动商场3楼)。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所在镇(街)党委盖章同意报考的《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任职村(社区)干部的相关材料及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在万盛经开区人事培训中心(劳动商场3楼)领取《准考证》。

5.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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