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庆大渡口区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2016-03-02 10:43:5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渡口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即1980年 3月14日至199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岗位一览表》中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8)现役军人;(9)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3月13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4日9:00—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http://123.232.109.176/wb_cqdadukours/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审核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区人力社保局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视为报名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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