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6-03-02 10:44:05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荣昌区201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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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荣昌区2016年第一季度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 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doc

3. 2015年下半年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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