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庆合川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25人公告

2016-02-28 00:12:4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5.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6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附件1-3)。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资格证、英语等级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5)。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凭报考者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资格证、英语等级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进行。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层次、岗位及专业(学科)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面试按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下的和学前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紧缺人才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或紧缺人才岗位或无法递减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

教育事业单位除幼儿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面试以试讲教学片断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学前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实作(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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