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结合海西州民族歌舞团急需用人的要求,报经州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雇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舞蹈演员24名,其中:男、女各12名;声乐演员4名,其中:男、女藏族歌手各1名,民族美声唱法兼主持人1名,通俗唱法兼主持人1名;器乐演员(马头琴演奏员、女性)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16年海西州民族歌舞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雇员30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考核招聘程序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初试、民族语言测试、考核(专业和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报名地点: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
报名要求:《公告》发布后,组织考生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1日
初试地点:海西州民族歌舞团(德令哈市祁连路17号)
初试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初试要求:考生自行准备所需音乐盘和备考资料。初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民族语言测试阶段。
(三)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双语岗位的考生,须进行民族语言口语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专业和综合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初试后的考生,参加专业和综合能力测试,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专业技能表演,考生自行准备所需音乐盘和备考资料,采取“自选动作+规定动作”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进行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调查线索,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执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其它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应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要求。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校方证明;考核通过、公示期满后,须到海西州民族歌舞团实习,毕业后,可凭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考核成绩并列处理。如考核测评成绩有并列的,按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