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我区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共有2个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岗位3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16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安监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海南省户籍人员(或海南省生源);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海口市户籍人员(或海口市生源)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
7、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美兰区政府网站(http:// www.meilan.gov.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6年2月15 -24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5至27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515室(市区乘8、28、29、33路公交车至美舍桥站下)。联系电话:0898-65309272。
3、报名材料:①《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属在编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⑤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网站(http:// www.meil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身份证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