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农业系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有效解决我市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岗位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公开招聘,解决农业系统市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缺编、结构不优、素质不高、年龄老化、人才断层的问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农业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岗位19个。具体详见《东方市农业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6日);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6年1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在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拨款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日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等渠道发布。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9日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东方市农业局办公大楼4楼科教股,联系人:赖家金,联系电话:25564059,13976351099(西线高速公路八所出入口往东100米);
3.报名方式及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交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核实后退回)和复印件1份,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东方市农业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东方市政府网站下载;
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dfny25522746@163.com,并在发送后,须致电确认是否已发送收到,而且需在笔试前,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原件核查,核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提交原件核查或经核查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委培、定向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报名者还需要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即须提供报名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