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四季度重庆璧山区招聘32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5-12-22 18:23:0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璧山经济社会发展,经璧山区委、区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32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4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璧山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其中专业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bs.cq.gov.cn)、璧山红岩网(www.bshyw.gov.cn)下载并填写《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4季度考核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报名登记表》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0145856@qq.com)。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初定为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计委底楼106室)。

(三)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4季度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考核

(一)时间:初定为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璧山红岩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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