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中山大学招聘心理学系辅导员公告

2015-12-22 18:26:1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心理学系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学生辅导员1名。

三、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心理学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与人合作,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有主动开拓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能独立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思维开阔,反应敏捷,处事练达。

(四)中共党员,在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个新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自荐、推荐应聘上述岗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同时提交个人详细简历(附学历、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寄(送)中山大学东校区南学院楼C栋心理学系203。应聘者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辅导员”。合则约见,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 月31 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考察

(六)人事处审批

(七)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学校A系列相关规定管理。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东校区南学院楼C栋心理学系203

邮政编码:510006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6089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心理学系辅导员的启事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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