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原标题:垫江县2015年12月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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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垫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