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重庆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9人公告

2015-12-14 19:25:1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4号)和中共垫江县委、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人,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行政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 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桂阳街道月阳路劳动小区内办公楼313房间)。

联系人: 肖向前

联系电话:74688766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3﹒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

4﹒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简章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垫江县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领取准考证

应试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18日早上8:00到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313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遴选。

(一)笔试科目

1﹒笔试公共科目100分:行政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专业科目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未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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