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科技学院招聘78人公告

2015-12-14 19:29:31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的环节,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体检等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均可登陆重庆科技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八)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办理《就业协议书》,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聘人员到岗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任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其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七、高层次引进人才待遇

聘用人员达到相关条件的,按学校引进人才优惠待遇的执行。其他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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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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