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27人公告

2015-12-14 19:30:3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分岗位竞聘。凡报考多岗位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专业名称需按本科、研究生分阶段填写。在线填报完成出现“静候佳音”,表示已经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023-65626008;刘老师023-65626617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将于2016年3月5日前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16届高校毕业生要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简章招聘条件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四)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的情况,学校将及时在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报名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当天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可参加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组织。专业能力考试考核时间初定2016年3月中旬,面试时间初定在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于2016年3月上旬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通知。

1、高层次人才

本类人员的考试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组成,分值各是100分。

(1)专业能力测试以答辩和学术交流访谈方式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学术水平;

(2)面试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2、专任教师

本类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分为试讲和面试,分值各是100分。面试前一天,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面试参考。

(1)试讲内容为本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专业教材课程,试讲时需用普通话,并提供教案和PPT课件。试讲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教学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展示、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本类应聘人员考试考核主要分为岗位理论笔试、岗位实作考试、面试,分值各是100分。面试前一天,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面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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