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thrss.ft.gov.cn/)查询。
监督电话:0554-6635330、0554-8689703。
咨询电话:0554-6635336、0554-8689711。
原标题: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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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doc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台县人民武装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