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
8:00—9:30《公共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6日16︰00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政策性加分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审核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2015年12月2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县政务中心C725室),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请于2016年1月8日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专业测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人选将于2016年1月12日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2016年1月19日到凤台县人武部党委会议室(地址:县体育场北20米),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依据招聘条件及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退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材料。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将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布。
同一岗位专业测试人数和实际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