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招聘5人公告

2015-12-11 17:48:4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016年9月30日仍未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证明,或论著仍未达到简章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贤权   电话:89012761  邮箱: 1051545948@qq.com

收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176号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办公室

邮编:400016

原标题: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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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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