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工商大学招聘116人公告

2015-12-11 17:48:5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并坚持相应的回避制度;

(五)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应聘人员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能够全职为学校工作;

(七)年龄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博士或教授可放宽到45周岁。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

1、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请登录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可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正式公布的招聘启事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个人详细应聘材料(面试时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① 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配偶(或子女)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以及来校工作有无其他要求等。

② 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结题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二)应聘专职辅导员及职员的人员

1、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专职辅导员和职员岗位的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邮件主题命名为“博士—辅导员”或“博士—职员”),并提交个人详细应聘材料(面试时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三)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业绩认定与考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学校将组织考试、考核。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400067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86-23-62769245(办)

传真:+86-23-62768190,E-mail: rcyj@ctbu.edu.cn

七、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考试考核分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答辩、学术报告、审查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学院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首轮考试考核时间初定2016年1月中旬,首轮考试考核的拟聘人员和剩余岗位将在校园网站公布,剩余岗位的招聘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八、体检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出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由重庆工商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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