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本简章由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津区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社区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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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下半年江津区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2. 2015年江津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15年下半年江津区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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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津区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