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2015-12-09 23:26:4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实际操作时间:2015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5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一)考核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由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加试一场实际操作考试,按加试的实际操作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二)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招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考核招聘成绩和考试招聘总成绩以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公布。体检统一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招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在考核招聘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招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就业协议视为自愿放弃。若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其考核招聘人员缺额在考核招聘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招聘人员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

因考察、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委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成绩、招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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