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内人员35人公告(第二批)

2015-12-09 23:30:5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个人亲笔签名)。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统一告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岗位只要求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应聘岗位要求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辅导员、综合管理岗位。面试采用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分,并在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岗位只要求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应聘岗位要求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年龄计算规定如下: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85684980(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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