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内人员35人公告(第二批)

2015-12-09 23:30:5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dcp.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笔试。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左右在学校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

五、考试

1.应聘岗位要求只需要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直接面试。

2.其它注明需参加笔试的,不论具备何种学位和职称,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要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面试当天学校将对应聘者的应聘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应聘者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期间有2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工作职务和工作年限等);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部)团委、学生会、团总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者,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部)开具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模板见附件4)或提供相应的聘书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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