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于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项目验收。创办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按照“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质量为本,培养技术应用型、工程实施型、基层管理型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致力文化传承,强化科技服务,拓展开放式教育。目前,学校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是华南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约136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35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待遇及优惠条件
(一)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带头人待遇可面议。
(二)优惠条件
1.正高职称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家费20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家费15万元;大学本科学历,安家费1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其安家费按1.5人计算,即一个人拿全额,另一个人拿半额。
2.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工科3万元,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已享受安家费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不再享受科研启动费。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0日止。
(二)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
邮箱地址:gdcpzp@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
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请应聘者务必按照要求提交应聘材料。所有应聘材料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上传。其中,材料中应包含三个文件,具体如下:
第一个:《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第二个:《2015年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第三个:其他材料,按照下列规定的顺序(标明具体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
1)大一寸个人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6)其他相关材料
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