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公用局按规定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6年1月4日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www.ccrjk.com)查询。
(二)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公用局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人选确定。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1:3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长春市公用局及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公用局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lzkb.com)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2.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长春市公用局网站(http://gyj.changchun.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251825(长春市公用局)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原标题: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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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公用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