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东升街三巷市政维修工程属于本中心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工作,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5〕101号)的规定,因本工程施工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依法对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及工程控制价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东海社区东升街;工作内容:对东升街三巷黄土裸露路段进行市政维修改造(含雨排水、路面硬化、路灯照明)等施工;施工周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市政施工相关规范,并通过工程验收;工程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捌佰柒拾陆元贰角肆份(¥:444240.60元),报名单位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工程最终费用以工程结算评审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准。
二、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 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上午08:30—11:30及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四、选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选聘定于2015年 12 月7日09:00在市委一号办公楼2楼政务中心开标评标室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现场技术人员证书及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到现场参加选聘(以上所需材料须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在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且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公布的各项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提交其密封的一次性报价函,报价函统一拆封、公开唱标,唱标结果经评审委员会、选聘人及各报价单位确认后,有效报价下浮最低的前三名为候选施工单位,以报价下浮最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报价最低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资质高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资质也相同者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选聘结果按要求公示5天后,由选聘人与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东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发布。
六、选聘人
东方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罗有新 联系电话:1387643****
原标题:东升街三巷市政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公告
东方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