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23)48271663
原标题:万盛经开区2015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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