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教育出版社招聘2人公告

2015-12-02 10:45:26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教育出版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新疆教育出版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二)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教育出版社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三)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教育出版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

汪 海 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宋晓理 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副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760619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教育出版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教育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新录用人员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住房等问题,招聘单位均不予解决。非乌鲁木齐市户口按有关政策解决。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组干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教育出版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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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教育出版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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