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等以及出现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至少5年不得参加重庆市范围内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名及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
本简章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补充实施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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