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四季度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5-11-27 15:34:4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

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黔江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重庆市黔江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往届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明、学籍证明等),并提交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单位负责人需在“单位意见”栏目里签上“同意报考”,并签上负责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业讲课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2.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试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第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者,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公开,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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